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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食主义批判

2000-06-18 来源:生活时报 郭振亚 我有话说

某报编发过一组有关婚外恋是否违法的讨论文章。南方某市有一女士直言不讳地说:“婚姻好比是一道正餐,那么,婚外恋就是味美可口的一份零食,比如偶尔吃颗苹果。倘若不准许搞婚外恋,那么,人生将失去多少乐趣和温馨。”

此女士把“零食主义”阐述得形象生动,极富感情色彩,并且很有说服力。就连美国总统克林顿这个馋嘴猫也是见了“苹果”流口水。可见“零食”的诱惑力是多么大。但是,仔细想想,信奉“零食主义”又是危害极大的。大凡按照这个“主义”行事的,其下场往往很不美妙,甚至有的因此而丢掉了宝贵的生命。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,见诸报端的也是车载斗量。比如,一位在深圳民营科技公司工作的女硕士,误吃“零食”后,和情夫之妻经常大打出手,最后因出了人命而被捕入狱,是婚外恋的“零食”断送了这位20多岁、月薪上万元的女硕士的锦绣前程(1999.3.25《大河报》)。华北一所著名大学的副校长许侃更是偷吃“零食”的老手,他的两个情妇争风吃醋,闹得不可开交,舆论为之大哗,这位副校长忍受不了重重压力,最后跳楼自杀,一个全国著名的结构学家,就此驾鹤西归(1999年第1期《八小时以外》)。河南省驻马店市女副市长陈桂玲,品尝了婚外恋的“零食”以后,精神失去了平衡,灵魂因而走火入魔,于今年元月6日居然开枪打死了自己心爱的情夫,然后又举枪自杀,其乖张行为,使人们感到震惊(1999.1.13《羊城晚报》)。

真正的爱情需要的是真诚和专一,容不得虚伪和欺骗,更不能与第三者第四者去分享。有一谚语说得好:“在两棵树上筑巢的鸟儿是没有快乐的。”而“零食主义”者,正是把巢垒在了两棵树上,既要欺骗、安慰自己的配偶,又要去讨好自己的情人,整天小心翼翼,惟恐露了破绽。既怕惹天下人耻笑,又怕引爆配偶的晴天劈雷,更害怕毁了自己的人生前程。恐惧、内疚、自责,将会把自己搞得身心疲惫,伤痕累累。所以说,“零食主义”者的那颗“苹果”,是有毒的苹果,或者说它是美丽的罂粟花结出的害人果,它引诱你坠入梦幻,步入歧途,给你带来屈辱和痛苦,令你走向沉沦和毁灭。

既然如此,那些“零食主义”者,为什么还热衷于婚外恋呢?我想,她或许是还没有品尝过这种“零食”,而只是幻想着“零食”的美妙和可口;或者是刚刚在“零食”上啃了一口,感到“味道好极了”,这是“正餐”所没有的新鲜之味,它使人得到了一时的满足和快慰。但是,这只是暂时的,它不可能持久。因为男女主人公的感情是建立在不道德的基础之上,所以,是脆弱的,无力的,虚伪的。当“零食主义”者在遭遇“剪不断、理还乱”的感情纠葛之际,想避免人生悲剧的发生,就为时晚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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